主旨:有關本縣辦理107年度教師助理員及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特殊教育職前訓練36小時專業知能研習,請貴校鼓勵相關人員報名參加,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特殊教育法第14條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第6條辦理。
二、研習對象:
(一)未來有意願擔任本縣教師助理員或特教學生助理人員者。
(二)本縣學校志工(對教師助理員及特教學生助理人員工作有興趣者)。
(三)身心障礙學生家長、弱勢家庭族群。
(四)本縣教師助理員及特教學生助理人員。
(五)對本研習課程有興趣的教師、家長。
(六)本場研習因場地關係,以40人為限,不開放現場報名。
三、研習時間:107年7月23日(星期一)至107年7月27日(星期五),共五天。
四、研習地點:
(一)107年7月23、24、25、27日:本縣特教資源中心(旭光高中內,地址:南投縣草屯鎮中正路568-23號)。
(二)107年7月26日(星期四):本縣第二輔具資源中心(南投縣政府綜合大樓1樓,地址:南投縣南投市三和一路8號)。
五、研習時數:全程參與研習並經評量測驗通過者,核發36小時研習證明。
六、報名日期:107年6月15日(星期五)至107年7月16日(星期一)。
七、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請至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http://www.set.edu.tw/)報名,進入【通報網首頁】→左側「研習與資源」點選【教師研習】→進入後於網頁上方找到下拉式選單選擇【南投縣】→出現研習列表後即可至本研習欄位點選【報名】。
八、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規定,教師助理員與特教學生助理人員需完成學校(園)或各級主管機關辦理36小時以上之職前訓練,且每年應接受學校(園)或各級主管機關辦理9小時以上之職前訓練,請各校鼓勵校內未完成相關研習之教師助理員與特教學生助理人員報名參加,以符合中央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