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優鑑定】108學年度國民中學一般智能及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簡章
說明:
一、 依據「特殊教育法」及「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辦理。
二、 報名資格:國民小學應屆畢業且具資賦優異特質之學生。
學術性向(語文)資優學生鑑定簡章.pdf
學術性向(數理)資優學生鑑定簡章.pdf
一般智能資優學生鑑定簡章.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