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家庭教育法第9、11條及教育部112年12月8日臺教社(二)字第1122404167J號函辦理。
二、 旨揭研習課程為增進推展家庭教育機關、機構、法人及團體之人員專業知能,將家庭教育議題有效融入推展業務範疇,以推展各項家庭教育資源及提供民眾相關資訊。
三、 謹訂於113年6月12日(週三)上午9:00-12:00邀請林淑玲 (心理師、社工師暨中華民國家庭教育專業人員協會理事長),講授主題:人口教育-社會變遷中的人口、婚姻與家庭,報名網址:https://www.beclass.com/rid=284d87b663985900f550;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https://www2.inservice.edu.tw/index2-3.aspx(課程代碼:4343307)。課程地點:南投縣家庭教育中心研習室。
四、 課程實施對象依據家庭教育法第9條規定包括家庭教育輔導團團員(每年至少4小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每年至少4小時)、終身學習機構(每年至少4小時)、各類型大眾傳播機構及其他與家庭教育有關之公私立機構、法人或團體及志願工作人員,每年定期接受家庭教育專業研習。
五、 每場課程預計人數上限50名,額滿即截止報名,請轉知所屬相關人員踴躍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