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第1學期「南投縣國民中學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 南投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新生尚無國中成績(不能使用國小成績),無法申請。
一、申請資格:
1、設籍南投縣六個月以上。
2、(1)、低收入戶者。
(2)、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3)、其他家境清寒,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3、112下學期成績平均在八十五分以上。(若為原住民籍學生則七十分以上即可)
4、一年級新生於第二學期始可憑上學期成績申請獎學金,此次不予受理。

二、篩選條件:
1、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為優先,其餘依學業成績高低核定。
2、原住民學生已申請「113年度清寒原住民學生助學金」或「113年度優秀原住民國中學生獎學金」,不得申請。

三、申請表件:
1、申請書
2、戶口名簿(影本)或戶口謄本(113年度)
3、成績單
4、學生證影印本(正反面)
5、(1)、低收入戶學生者,須檢附「113年度低收入戶證明」。
(2)、身心障礙者(含父母或申請學生),須檢附身心障礙手冊影印本。
(3)、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須經導師出具證明。
(4)、其他家境清寒,須經導師出具證明。

四、獎助金額:每人1500元。

五、申請期限:即日起至9月13日(星期五) 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