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11月13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45505905號函辦理。
二、旨案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國民中小學推動英語教學實施要點」辦理。
三、為鼓勵海外青年投入國內英語教學活動,提升國中小學生學習英語機會,增進海外青年認同臺灣優質文化,爰國教署115年補助學校辦理旨揭活動,相關期程臚列如下:
(一)教育訓練時間:115年7月5日(星期日)下午1時起至7月10日(星期五)。
(二)學校營隊服務時間:115年7月11日(星期六)至7月24日(星期五)。
四、補助項目及標準:每隊最高申請金額以新臺幣(以下同)25萬元為原則;如有不足,可敘明原因,專案報府申請核定調整。
五、 請貴校踴躍辦理旨揭活動,及依旨揭活動辦理方式及經費補助說明(附件1),將申請資料依序裝訂(以學校為單位,每校每隊1式1份),於115年1月5日(星期一)前將前揭紙本核章資料函送本府(計畫可編輯Word檔、核章後PDF電子檔及申請補助經費縣市彙整表Excel檔請同步寄送至本縣英語教育資源中心專責人員李怡盈小姐,電子信箱netrc@ypjhs.ntct.edu.tw,電話:049-2392683,分機212),俾於辦理審查作業(逾期或資料不齊者將不與補助)。
六、有意願者請洽訓育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