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有意願教師提出申請107年度教育部賡續辦理「教學基地學校建置與發展計畫─有效教學的現場落實方案」乙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一、申請對象:
(一)本計畫以有志改變教學,提升學生學習成效的國中、國小、高中學校或跨校社群為對象,必要時以學生學習弱勢之學校為優先對象。
(二)本計畫以學校為申請單位,以學校教師團隊或跨校社群為主要執行目標。
(三)參與本計畫之學校,須具有參與活化校學相關方案執行經驗,或辦理前先經多次觀摩。
二、申請程序:107年度申辦學校請於106年10月20日前填妥本計畫辦理申請表(如附件一)、經費申請表 (如附件二),函送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局(處)初審後報部申請。
三、執行期程及經費編列:
(一)計畫期程自107年1月1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期末需提供教學實務專業成長歷程(如附件三),或參與期末分享,並經審查優良者取得優先續辦權。
(二)辦理學校每年申辦計畫經費核准以一校10萬元為上限,跨校社群得依夥伴學校數量,每增加一校酌增經費1萬元,以支應夥伴學校參與計畫教師之代課、交通等費用,每一跨校社群以六校,年度總經費15萬元為上限。
(一)本計畫以有志改變教學,提升學生學習成效的國中、國小、高中學校或跨校社群為對象,必要時以學生學習弱勢之學校為優先對象。
(二)本計畫以學校為申請單位,以學校教師團隊或跨校社群為主要執行目標。
(三)參與本計畫之學校,須具有參與活化校學相關方案執行經驗,或辦理前先經多次觀摩。
二、申請程序:107年度申辦學校請於106年10月20日前填妥本計畫辦理申請表(如附件一)、經費申請表 (如附件二),函送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局(處)初審後報部申請。
三、執行期程及經費編列:
(一)計畫期程自107年1月1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期末需提供教學實務專業成長歷程(如附件三),或參與期末分享,並經審查優良者取得優先續辦權。
(二)辦理學校每年申辦計畫經費核准以一校10萬元為上限,跨校社群得依夥伴學校數量,每增加一校酌增經費1萬元,以支應夥伴學校參與計畫教師之代課、交通等費用,每一跨校社群以六校,年度總經費15萬元為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