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教資源】107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助理員申請
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與「南投縣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助理員及特教學生助理人員實施計畫」辦理。
二、請有意願申請之學校,務必將學生狀況、需求、學校已提供之協助(如情緒行為問題的處理紀錄、行為功能介入方案、使用輔具情形、專業團隊服務、巡迴輔導服務等)於申請表中敘明清楚,以利後續審核。
三、請各校學生有申請教師助理員暨特教學生助理人員之需求者,請於107年9月7日(星期五)中午前,將需求申請表與相關佐證資料(例如鑑定證明、身心障礙手冊等影本),送達本縣特教資源中心(地址:南投縣草屯鎮富寮里中正路568-23號) ,逾期視同放棄申請。
四、檢附需求申請表1份(如附件)。需求申請表如需電子檔,可至本縣教育處公告下載(公告序號:55830)。
二、請有意願申請之學校,務必將學生狀況、需求、學校已提供之協助(如情緒行為問題的處理紀錄、行為功能介入方案、使用輔具情形、專業團隊服務、巡迴輔導服務等)於申請表中敘明清楚,以利後續審核。
三、請各校學生有申請教師助理員暨特教學生助理人員之需求者,請於107年9月7日(星期五)中午前,將需求申請表與相關佐證資料(例如鑑定證明、身心障礙手冊等影本),送達本縣特教資源中心(地址:南投縣草屯鎮富寮里中正路568-23號) ,逾期視同放棄申請。
四、檢附需求申請表1份(如附件)。需求申請表如需電子檔,可至本縣教育處公告下載(公告序號:55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