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投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一、申請資格:
1、設籍南投縣六個月以上。
2、(1)、低收入戶者。
(2)、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3)、其他家境清寒,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3、110上學期成績平均在八十五分以上。(若為原住民籍學生則七十分以上即可)
二、篩選條件:
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為優先,其餘依學業成績高低核定。
三、申請表件:
1、申請書
2、戶口名簿(一年內影本)或戶口謄本(111年度)
3、成績單(110學年度上學期)
4、學生證影印本
5、(1)、低收入戶學生者,須檢附「111年度低收入戶證明」。
(2)、身心障礙者(含父母或申請學生),須檢附身心障礙手冊影印本。
(3)、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須經導師出具證明。
(4)、其他家境清寒,須經導師出具證明。
四、獎助金額:每人1500元。
五、申請期限:即日起至3月1日(星期二) 止。
1、設籍南投縣六個月以上。
2、(1)、低收入戶者。
(2)、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3)、其他家境清寒,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3、110上學期成績平均在八十五分以上。(若為原住民籍學生則七十分以上即可)
二、篩選條件:
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為優先,其餘依學業成績高低核定。
三、申請表件:
1、申請書
2、戶口名簿(一年內影本)或戶口謄本(111年度)
3、成績單(110學年度上學期)
4、學生證影印本
5、(1)、低收入戶學生者,須檢附「111年度低收入戶證明」。
(2)、身心障礙者(含父母或申請學生),須檢附身心障礙手冊影印本。
(3)、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須經導師出具證明。
(4)、其他家境清寒,須經導師出具證明。
四、獎助金額:每人1500元。
五、申請期限:即日起至3月1日(星期二) 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