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112年雙語數位學伴計畫
一、 依據教育部111年4月15日臺教資(三)字第1112701328A號函辦理。
二、 為提供全國國民中小學雙語學習環境及增加學生本土語及英語之學習興趣及機會,提供1對多線上即時學習,並搭配數位工具與資源,為學童打造更多元的數位學習與雙語環境。以各縣市政府所屬國民中小學在學學童(3至9年級)為主(若申請件數超過預算容納範圍,則以教育部110學年度偏遠地區國民中小學及弱勢學童為優先)。
三、 學習時段:以學童放學後的時間進行1對多線上即時學習。每學期至少10週課程,每週2次,每次必須連續2堂課90分鐘(每次上課人數為核定學童數,每次上課不可超過90分鐘),最遲應於晚上8時30分結束,共計實施3個學期為原則。
四、 申請人數:
(一) 本計畫係採1對多學習,以5人為1組為原則。申請人數只能等於或小於電腦、平板電腦臺數(需包含督導老師使用之電腦及備用電腦,每次上課人數為核定學童數),若申請人數大於設備臺數,縣市政府於初審時將調整學校申請人數。
(二) 申請單位需為實際執行計畫之單位,貴校請確實預估參與本計畫之學童人數,避免實際參與上課人數少於申請人數,造成資源浪費。
五、 申請經費:請詳見附件2經費申請表,惟經費項目第2項膳費,為因應本縣經費樽節措施,膳費單價以新臺幣80元為最高上限。總申請經費以本計畫核定學童人數為設算。
六、 執行期程:111-112年數位學伴計畫執行期程自111年7月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為期1.5年(18個月,約3學期),一律採線上作業申請,可申請「本土語、英語或本土語及英語方案」。
七、 計畫申請時間自即日起至111年5月13日(星期五)17時止填寫線上表單(https://forms.gle/qUR2rpXGbC1Tzyra8)完成申請。請貴校確實審查申請表內容(申請學童數、上課電腦臺數、帶班老師數、經費等)之合理性再行送出。
八、 審查及流程:由教育部進行複審,依各縣市政府推薦名單,採下列原 則優先序排列:
(一) 申請「本土語及英語」方案之學校。
(二) 若申請件數太多,則以教育部 110 學年度偏遠地區國民中小學及弱勢學童為優先。
(三) 未有辦理或參與相關計畫(如:學習扶助方案、夜光天使等)及資源重複投入者。
九、 實施計畫、計畫申請書、說明會簡報、常見問題集及相關資料電子檔,網址:https://reurl.cc/12ne7m。
十、 112年所需經費,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教育部得依審議結果調整計畫經費,並依預算法第54條之規定辦理。
十一、 倘計畫有相關問題,請逕洽國立臺中教育大學雙語數位學伴營運中心計畫專案助理李佳諭小姐(電話:(04)2218-1020)。
二、 為提供全國國民中小學雙語學習環境及增加學生本土語及英語之學習興趣及機會,提供1對多線上即時學習,並搭配數位工具與資源,為學童打造更多元的數位學習與雙語環境。以各縣市政府所屬國民中小學在學學童(3至9年級)為主(若申請件數超過預算容納範圍,則以教育部110學年度偏遠地區國民中小學及弱勢學童為優先)。
三、 學習時段:以學童放學後的時間進行1對多線上即時學習。每學期至少10週課程,每週2次,每次必須連續2堂課90分鐘(每次上課人數為核定學童數,每次上課不可超過90分鐘),最遲應於晚上8時30分結束,共計實施3個學期為原則。
四、 申請人數:
(一) 本計畫係採1對多學習,以5人為1組為原則。申請人數只能等於或小於電腦、平板電腦臺數(需包含督導老師使用之電腦及備用電腦,每次上課人數為核定學童數),若申請人數大於設備臺數,縣市政府於初審時將調整學校申請人數。
(二) 申請單位需為實際執行計畫之單位,貴校請確實預估參與本計畫之學童人數,避免實際參與上課人數少於申請人數,造成資源浪費。
五、 申請經費:請詳見附件2經費申請表,惟經費項目第2項膳費,為因應本縣經費樽節措施,膳費單價以新臺幣80元為最高上限。總申請經費以本計畫核定學童人數為設算。
六、 執行期程:111-112年數位學伴計畫執行期程自111年7月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為期1.5年(18個月,約3學期),一律採線上作業申請,可申請「本土語、英語或本土語及英語方案」。
七、 計畫申請時間自即日起至111年5月13日(星期五)17時止填寫線上表單(https://forms.gle/qUR2rpXGbC1Tzyra8)完成申請。請貴校確實審查申請表內容(申請學童數、上課電腦臺數、帶班老師數、經費等)之合理性再行送出。
八、 審查及流程:由教育部進行複審,依各縣市政府推薦名單,採下列原 則優先序排列:
(一) 申請「本土語及英語」方案之學校。
(二) 若申請件數太多,則以教育部 110 學年度偏遠地區國民中小學及弱勢學童為優先。
(三) 未有辦理或參與相關計畫(如:學習扶助方案、夜光天使等)及資源重複投入者。
九、 實施計畫、計畫申請書、說明會簡報、常見問題集及相關資料電子檔,網址:https://reurl.cc/12ne7m。
十、 112年所需經費,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教育部得依審議結果調整計畫經費,並依預算法第54條之規定辦理。
十一、 倘計畫有相關問題,請逕洽國立臺中教育大學雙語數位學伴營運中心計畫專案助理李佳諭小姐(電話:(04)2218-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