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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衛生福利部「傳染病分類及第四類與第五類傳染病之防治措施」,業經該部於本(112)年5月31日以衛授疾字第1120100754號公告修正案

說明: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6月2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20074024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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