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天宮第17屆111學年度名間鄉內子女獎助學金申領辦法
一、依據受天宮112年9月4日(112)受天宮字第1120383號函辦理。
二、申請日期:自112年9月25日起至112年10月15日下午4時止
(上班時段:上午8時30分至下午4時),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請對象:申請者(學生)以設籍在名間鄉,就讀國內公、私立學校,限繼續在學者,且符合下列規定各項條件者者:
(一)碩士、博士生:學業成績78分以上者。
(二)大學、大專院校:學業(智育)80分、操行80分以上者。
(三)高中職校:學業(智育)82分。
(四)國民中學:學業(智育)85分。
二、申請日期:自112年9月25日起至112年10月15日下午4時止
(上班時段:上午8時30分至下午4時),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請對象:申請者(學生)以設籍在名間鄉,就讀國內公、私立學校,限繼續在學者,且符合下列規定各項條件者者:
(一)碩士、博士生:學業成績78分以上者。
(二)大學、大專院校:學業(智育)80分、操行80分以上者。
(三)高中職校:學業(智育)82分。
(四)國民中學:學業(智育)8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