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度「友善校園獎」評選計畫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3年2月6日臺教學(二)字第1130014854A號函及109年2月15日臺教學(二)字第1090015139B號令修正「友善校園獎評選要點」辦理。
二、 相關時程及事宜:
(一) 參加對象:
1、 卓越學校獎:
(1) 執行並積極推動學生事務及輔導工作且成效卓著之所 屬各級學校。
(2) 本縣友善校園獎採分區送件,本次預訂113年度學校 名單:
甲、 國中部分:竹山國中、瑞竹國中、延和國中、社寮國中、信義國中、中寮國中、名間國中。
乙、 國小部分:南投國小、新豐國小、西嶺國小、德興國小、光榮國小、育英國小、愛蘭國小、水尾國小、萬豐國小、都達國小、春陽國小、廬山國小、隆華國小、新鄉國小、社寮國小、過溪國小、前山國小、鹿谷國小、內湖國小、瑞田國小、中寮國小、爽文國小、永樂國小、清水國小、至誠國小、民和國小、新興國小、成城國小。
(3) 其他:鼓勵有意願的學校送件。
(4) 三年內曾接受教育部獎立或表揚之學校不得送件與薦 送。
2、 個人獎:
(1) 傑出學輔主管獎:考量人力配置因素,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薦送人員以學務主任、輔導主任及軍訓主管為主。
(2) 傑出學務人員獎: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除學務主任及軍訓主管外,其餘領有主管加給之學務人員(如生教組長、訓育組長等)及一般學務人員(如護理師)均提報此類。
(3) 傑出輔導人員獎: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除輔導主任外,其餘領有主管加給之輔導室人員(如輔導室組長)、專任輔導師及資源中心教師等均提報此類。
(4) 傑出導師獎:提報者需具備導師資格,從事發展性輔導工作,表現優異且足為楷模者。
(二) 送件日期:請於即日起至113年5月17日(星期五)止,將遴 選表(加蓋關防、紙本一式三份)、電子檔(含數位照片檔、 遴選表word 檔word 檔)寄送至爽文國中輔導室(地址:南投縣中寮鄉爽文村竹坪巷40號),郵戳為憑,逾時不候。
(三) 評選日期:112年6月6日(星期四)由本府「執行友善校園評選小組」進行評選。
(四) 獎勵方式:
1、 依照南投縣縣政府暨所屬學校績效評比敘獎標準辦理敘獎。
2、 遴選之個人或學校,倘優秀事蹟未符績優標準者或同額 競逐者,名額得予以從缺。
(五) 另請依「友善校園獎評選相關提醒事項檢核表」逐項檢視 並確認檢核結果後至於資料首頁,併同遴選表送爽文國中 彙辦。
一、 依據教育部113年2月6日臺教學(二)字第1130014854A號函及109年2月15日臺教學(二)字第1090015139B號令修正「友善校園獎評選要點」辦理。
二、 相關時程及事宜:
(一) 參加對象:
1、 卓越學校獎:
(1) 執行並積極推動學生事務及輔導工作且成效卓著之所 屬各級學校。
(2) 本縣友善校園獎採分區送件,本次預訂113年度學校 名單:
甲、 國中部分:竹山國中、瑞竹國中、延和國中、社寮國中、信義國中、中寮國中、名間國中。
乙、 國小部分:南投國小、新豐國小、西嶺國小、德興國小、光榮國小、育英國小、愛蘭國小、水尾國小、萬豐國小、都達國小、春陽國小、廬山國小、隆華國小、新鄉國小、社寮國小、過溪國小、前山國小、鹿谷國小、內湖國小、瑞田國小、中寮國小、爽文國小、永樂國小、清水國小、至誠國小、民和國小、新興國小、成城國小。
(3) 其他:鼓勵有意願的學校送件。
(4) 三年內曾接受教育部獎立或表揚之學校不得送件與薦 送。
2、 個人獎:
(1) 傑出學輔主管獎:考量人力配置因素,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薦送人員以學務主任、輔導主任及軍訓主管為主。
(2) 傑出學務人員獎: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除學務主任及軍訓主管外,其餘領有主管加給之學務人員(如生教組長、訓育組長等)及一般學務人員(如護理師)均提報此類。
(3) 傑出輔導人員獎: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除輔導主任外,其餘領有主管加給之輔導室人員(如輔導室組長)、專任輔導師及資源中心教師等均提報此類。
(4) 傑出導師獎:提報者需具備導師資格,從事發展性輔導工作,表現優異且足為楷模者。
(二) 送件日期:請於即日起至113年5月17日(星期五)止,將遴 選表(加蓋關防、紙本一式三份)、電子檔(含數位照片檔、 遴選表word 檔word 檔)寄送至爽文國中輔導室(地址:南投縣中寮鄉爽文村竹坪巷40號),郵戳為憑,逾時不候。
(三) 評選日期:112年6月6日(星期四)由本府「執行友善校園評選小組」進行評選。
(四) 獎勵方式:
1、 依照南投縣縣政府暨所屬學校績效評比敘獎標準辦理敘獎。
2、 遴選之個人或學校,倘優秀事蹟未符績優標準者或同額 競逐者,名額得予以從缺。
(五) 另請依「友善校園獎評選相關提醒事項檢核表」逐項檢視 並確認檢核結果後至於資料首頁,併同遴選表送爽文國中 彙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