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國中運動設施設置開放管理規定及使用管理辦法
一、開放時間:以一般民眾為對象,機關團體之借用需另備文。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五點至七點、下午五點至七點。
星期例假日及國定假日上午五點至下午七點。
遇本校指定之比賽或其他用途得暫停開放。
其暫停開放日期由本校總務處公告。
二、上課時間進止入內。
三、進入運動場,應穿著運動鞋。
四、入場用畢之廢棄物應隨身帶走,並清理乾淨。
五、本校為嚴禁抽菸、嚼食檳榔之場域,請配合。
六、以下事項禁止:
(一)汽、機車、腳踏車等入內。
(二)丟棄菸蒂、果皮、紙屑、檳榔渣、口香糖、及其他廢棄物等。
(三)非經同意從事其他球類及燃放鞭炮、擲標槍、鐵餅、鉛球等危險活動。
(四)其他非屬田徑場、籃球場應行之活動。
七、若需借用運動場,請先至總務處辦理借用手續。場所使用管理辦法詳如附件。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五點至七點、下午五點至七點。
星期例假日及國定假日上午五點至下午七點。
遇本校指定之比賽或其他用途得暫停開放。
其暫停開放日期由本校總務處公告。
二、上課時間進止入內。
三、進入運動場,應穿著運動鞋。
四、入場用畢之廢棄物應隨身帶走,並清理乾淨。
五、本校為嚴禁抽菸、嚼食檳榔之場域,請配合。
六、以下事項禁止:
(一)汽、機車、腳踏車等入內。
(二)丟棄菸蒂、果皮、紙屑、檳榔渣、口香糖、及其他廢棄物等。
(三)非經同意從事其他球類及燃放鞭炮、擲標槍、鐵餅、鉛球等危險活動。
(四)其他非屬田徑場、籃球場應行之活動。
七、若需借用運動場,請先至總務處辦理借用手續。場所使用管理辦法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