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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

【新生可以申請】
一、申請資格:
持有114年度鄉鎮市公所低收入戶證明者。(不包括中低收入戶)。
二、申請表件:
1、申請表。
2、114年度低收入戶證明
3、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正本(114年度)。

三、申請期限:即日起至9月12日(星期五) 止。

四、獎助金額:每人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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