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財團法人邱創煥文教基金會「114年(第十六屆)績優清寒孝親獎助學金」

壹、設立宗旨:
獎助學業品德俱優,家境清寒,且孝順父母、祖父母的學生,藉以鼓
勵倡導,讓全體學生效法,進而激勵社會人士,共同弘揚社會道德,實現
和諧社會。
貳、實施辦法:
為有效處理本獎助學金,特訂定「財團法人邱創煥文教基金會績優清
寒孝親獎助學金實施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參、申請資格:
需符合下列條件:
一、國內經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國小、國中、高中(職)在學學生(不含五專
生及夜校生)。
二、家境清寒具有中低收入戶或其他清寒證明。
三、國小、國中、高中(職)前一學年度全學年(含上、下學期)學業成績,
國小在90分以上,國中及高中(職)在85分以上者。
四、孝行須符合我國固有倫理道德之精神,有下列具體之事蹟:
(一)能長期協助家務,照護老殘幼小,親侍久病未癒之尊親屬,經年如
一而無怨尤者。
(二)謹身節用,刻苦奮鬥,盡力侍奉父母及尊親屬,深得里鄰讚佩者。
(三)克盡孝道,助人行孝,糾正社會不良風氣,感化頑劣具體事蹟者。
1
(四)其他對待尊長之行為,符合我國固有倫理道德之精神要求,足以導
引人心,見賢思齊者。
肆、獎助金額:
一、高中(職)學生:經評比通過後,每位發放新臺幣陸仟元整
二、國中學生:經評比通過後,每位發放新臺幣陸仟元整。
三、國小學生:經評比通過後,每位發放新臺幣伍仟元整。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