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竹山鎮就讀中等以上學校家庭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一、
凡設籍本鎮繼續達六個月以上,現就讀於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之學生(含當年度應屆畢業生),符合下列各款規定情形者,得申請家庭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以下簡稱本獎學金):
(一)、符合本細則家庭清寒資格。
(二)、各項成績加總,總平均在七十五分以上。
(三)、於各項成績中,無任一科目未達六十分。本獎學金以每年申請一次為準,並以每學年度學年成績為審核標準
二、其申請日期自八月一日起至八月三十一日止,逾期概不受理。本獎學金之核定,為其審慎公平原則,由本所特設「南投縣竹山鎮就讀中等以上學校家庭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審查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審定之。
凡設籍本鎮繼續達六個月以上,現就讀於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之學生(含當年度應屆畢業生),符合下列各款規定情形者,得申請家庭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以下簡稱本獎學金):
(一)、符合本細則家庭清寒資格。
(二)、各項成績加總,總平均在七十五分以上。
(三)、於各項成績中,無任一科目未達六十分。本獎學金以每年申請一次為準,並以每學年度學年成績為審核標準
二、其申請日期自八月一日起至八月三十一日止,逾期概不受理。本獎學金之核定,為其審慎公平原則,由本所特設「南投縣竹山鎮就讀中等以上學校家庭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審查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審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