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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南投縣立中小學暨附設幼兒園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修正規定,並自114年10月7日起生效。

主旨:修正「南投縣立中小學暨附設幼兒園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部分規定,並自114年10月7日起生效,請查照。
說明:檢送修正後「南投縣立中小學暨附設幼兒園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修正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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