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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山國民中學防治性騷擾性侵害政策宣示

竹山國民中學防治性騷擾性侵害政策宣示
南投縣立竹山國民中學(以下簡稱本校)為保障性別工作權平等,防治性別歧視與性騷擾行為發生,建立性別歧視與性騷擾事件申訴管道,並確實維護當事人之權益,特依性騷擾防治法、性騷擾防治準則、性騷擾防治法施行細則、性別平等工作法、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準則等規定,訂定「南投縣立竹山國民中學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規範(適用性別平等工作法)」及「南投縣立竹山國民中學性騷擾防治、申訴及調查處理措施(適用性騷擾防治法)」,公開揭示並聲明如下:

一、任何人不得對他人性騷擾或性侵害。
二、性騷擾他人者,依法得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利用權勢性騷擾他人者,依法得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罰鍰;
乘機襲胸、摸臀或觸摸他人隱私部位,被害人可提出刑事告訴,
最高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臺幣10萬元以下罰金。
性侵害他人者,依刑法規定最高可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性騷擾或性侵害他人者,除有法律上之刑事及民事責任外,本校亦將依內部規定懲處。
四、發現或知悉性騷擾事件,本校申訴專線:
專線電話:(049)2642068 #26 人事室
專線傳真:(049)2652484
電子信箱:2642068@apps.csjh.ntct.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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